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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 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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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甘教技函〔2022〕34 号)要求,为开展有组织科研,全面加强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更高质量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四强”行动,经研究,2023年度甘肃省教育厅继续组织实施“产业支撑计划项目”“青年博士支持项目”“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支撑计划项目                        

  1.项目以服务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聚焦全省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支持高校与骨干企业、科研院所产学研用结合协同创新、联合攻关,积极培育国家 级重点重大项目,着力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移转 化能力。

  2.申报高校应与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部门联合申报,其中联合申报的企业应为省内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企业,优先支持高校与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2家。

 3.项目选题参照《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计划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优先支持“一带一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双碳”、“两港”建设、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相关的选题。

4.重点支持本科高校针对甘肃经济社会重大需求和十大生态产业发展中的科学问题、关键共性技术开展科学研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产教融合性的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类的科学研究。

 5.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真正承担和组织实施项目。本科院校项目主持人应主持过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高职院校项目主持人应主持过省部级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校级领导不作为项目主持人。

 6.项目周期不超过3年,应根据项目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制定经费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指标。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申以上项目

   1.主持国家和省教育厅在研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不得 申报(获得“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称号的负责人、项目骨干不受此条件限制)产业支撑计划和青年博士支持项目。

  2.主持和参与省教育厅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或主持产业支撑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和前两位参与人不得申报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或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研立项。

      4.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黑名单”记录,或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

5.其他违背学术科研伦理道德者。

6.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

 二、支持方式

   (一) 产业支撑计划项目

  1.各高校要建立项目库,培育校级以上产业支撑计划项目。从项目库中推荐10%的项目参加省级项目遴选。优先支持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科技园等省部级以上平台的稳定方向、团队支撑的一个项目。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可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2.理工农医类每个项目目标任务按最高不超过财政支持经费80万元设定、人文社科类每个项目目标任务按最高 不超过财政支持经费20万元设定。每个项目合作单位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金。各个项目的具体支持额度,按照绩效目标任务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贡献等综合确定。

  (二)青年博士支持项目

   1.原则上各单位可申报1项。                  

  2.项目经费采取省财政资助和单位自筹相结合方式,其中,理工农医类每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8万元,人文社科类每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6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教育科研项目。

 (二)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统一查新,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确保申报质量,要发挥全省已有设备和第三方服务作用。凡出现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诚信问题者,取消申报资格并责成申报单位依法依规启动问责机制。

 (三)科研项目涉及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研究的,应当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确保科研安全。涉及保密研究的,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四)为突出科研育人导向,提升研究生科研训练与实践创新水平,研究生培养高校应吸纳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参与项目。

  (五) 产业支撑计划项目申报要积极对接“校企共生融合发展创新港”建设,将项目开展与创新港建设结合起来。

 (六)产业支撑计划项目应紧密结合本指南自行拟定科研题目。

 (七)科研课题要立足甘肃省实际情况,研究内容突出、实施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预期成果合理,可行性强。

 (八)产业支撑计划项目一旦立项资助,应在2023年12月份提供年度绩效报告。

   四、立项程序

  产业支撑计划和青年博士支持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进行竞争遴选。

   五、材料报送

 青年博士基金项目每个文科单位只推荐1项。请各单位于2022年11月18日之前将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逾期报送、个人材料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何谨言 刘淑伟

  联系电话:0931-8912123

  联系邮箱:hejy@lzu.edu.cn

  地    址: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A402


  附件:

       附件1: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计划项目选题指南.doc

      附件2: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2023年产业支撑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2023年青年博士基金支持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2023年青年博士支持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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